1)第三十四章 八重山_我在诸天当体验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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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林逸听到这个名字,大吃一惊。

  他没想到会从这个故事里听到这个名字。

  如雷贯耳。

  北方的武士都知道,天下的拳术有个顶。

  这个顶,就是宫宝森。

  自出道以来,从无败绩。

  但天下事,光有拳术是不够的。

  宫家这些年安然无恙,越来越大,乃至联合成立武士会,成为响当当的巨擘,都离不开政界的支持。

  追本溯源,这些支持的开始,都要算到二十年前的那场当街杀人。

  “我不知道你听明白了没有。”刘琛放下手上的签子,正经道,“我们是武人,拳术是杀人的技艺,我们最擅长也最适合去干的,就是杀人。”

  “如果你愿意当这个里子,我相信,他们会保你家这个面子。”

  “而且这个里子当不久。他们见到你的实力,一定会把你吸收进组织,为他们所用。那时候,你站住了,林家就倒不了。”

  “当然,你得有投名状,越难的越好。”

  刘琛没有继续往下说,他知道,林逸肯定懂。

  林逸确实懂,这是一条武士的路,先立下投名状,再以保全林家离开津门为条件,彻底投靠蓝衣社。

  当然,他也可以有另一种选择,劝父亲彻底投靠东瀛。毕竟政界已经有派系把他们放弃,东瀛人为了统治的稳定,肯定会选择让他们继续过安稳日子。

  但林家不会当国贼。

  林父曾说,他就算是死,也不会倒向东瀛人。因为一旦倒向东瀛人,林逸和林志的一辈子,就只能活成奴才,走在外面,会一辈子被人戳脊梁骨。

  咬咬牙,林逸吐出一个字。

  干!

  不过是杀人罢了。

  “如果你决定好了,他们来,我通知你。”

  话说完,茶饮尽。

  月高悬,夜归人。

  冷碳竹签,一夜无话。

  时间一晃,便又是六七日过去。

  下了两场秋雨,只觉得秋意一下子就浓了,满树的叶子眨眼就黄了,秋风一扫,一街都是枯槁。

  东瀛人也终于按捺不住,有了新的动作。

  那日清晨,街道上弥漫着薄雾。

  忽然传来一阵阵连续的撞门声,猛烈、震慑人心。

  砰然一声巨响,跟着一拥而上的脚步声。

  “都别动!”

  “你们是谁!知不知道这里是——”

  “啊!”

  砰!枪响。

  仿佛是一个信号,声音一下子变得混乱。

  家具被砸翻在地,瓷器破碎,尖叫声,怒吼声,连片的喧嚣和吵闹。

  像沸腾的油锅,倒入凉水。

  热激、无序、炸裂。

  不到一个小时,一切又归复平静。

  街角有人借着门缝巴巴地看。

  宅子的主人满头是血,被东瀛人拖拽着拉走。

  踉踉跄跄,跌跌撞撞。

  又等了半个上午,太阳把屋里的血腥气晒得浓烈,闻着几欲作呕,才有人缩手缩脑地跑过去。

  家仆流干了血,倒在快要干涸的血泊中。

  平时难见的琉璃灯盏,满院子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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